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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 | 2013-05-12
報章 | A32 | 太陽虹 | 普羅之聲 | By 劉嘉鴻
字數: 782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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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羅之聲:特首如何才算普選產生


真普選聯盟日前公佈了七點有關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初步建議,人民力量現階段並未表態支持,原因已向公眾及媒體交代。這兩周我會集中對現時的建議是否合乎普選、民主原則等概念進行討論。

現時大部分的爭論,主要是圍繞由一人一票選舉產生的「提名委員會」,在提名特首候選人的過程中是否存在「篩選」而因此不符合普選及民主原則。雖然建議中的「提名委員會」的具體產生辦法仍待學者草議,但坊間卻有一奇談怪說,認為這種方法和立法會「超級區議員」的選舉相若,並非普選,因此必須否定。這說法明顯對選舉的提名權、被提名權或參選權的界定毫不理解。

現時立法會超級區議員無論是提名權及參選權,都只能局限在經直選產生的區議員身上。但真普聯建議的「提名委員會」,不管產生辦法如何,直選出來的提名委員只獨享提名權。任何一位合資格市民仍然能夠透過取得足夠提名成為特首選舉候選人,亦即被提名權或參選權是開放的。這和超級區議員只能是區議員才能參選相比,有著根本性的分別。何況,立法會有多個議席,超級區議員只是在這個仍然有多個功能組別議員的不民主議會中,一種只占少數議席的選舉辦法。相比起來,特首選舉只選一人,辦法如何,決定了其是否民選產生。兩者因此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事實上,這種提名權由少數人擁有,但參選權開放,在國際上的例子,就是法國總統選舉。合資格的法國人,只要取得五百名民選代表提名,便能角逐法國總統。而所謂民選代表,包括約四萬多人的國會及地方議會議員或市長。沒有人會說法國總統選舉並非普選,關鍵在於那些擁有提名權的人,是經由全國一人一票民主選舉選出,有足夠的民意授權。若然真普聯建議的「提名委員會」是經由一人一票直選產生,先不論選舉辦法(不同辦法會影響其能否符合民主原則),在概念上確實不能否定其為普選。

議會制國家的行政首長選舉提名方法,其實更加局限。而臺灣總統選舉,則最值得與現時的建議比照。下周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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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 | 2013-05-19
報章 | A32 | 太陽虹 | 普羅之聲 | By 劉嘉鴻
字數: 782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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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羅之聲:議會制、間選與普選


上周本欄談到,真普選聯盟提出的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初步建議中,由一人一票選出提名委員會的方案,雖然把特首選舉的提名權限制在少數人手上,但參照法國的制度,若然擁有提名權的人是由公平的民主選舉產生,在概念上很難否定它並非合乎普選原則。

事實上,比較起來,實行議會制的民主國家,選出行政首長(如英國首相、德國總理)的過程,其實還要間接得多,首先普通公民是沒有途徑直接參選成為首相或總理的。一般而言,競逐首相是主要政黨的黨魁,在大選前由各黨按黨內機制選出,非黨員通常是不能參與的。這亦即提名行政首長候選人的權力,是局限在主要政黨的黨員手上,比起一人一票產生提名委員,嚴格而言更不民主。

某些議會制國家如英國和日本,可以中途不經大選,只因執政黨黨魁易位而換首相,在制度上更是提名權為間接,選舉的過程亦為間接(只由黨員選出新黨魁),是為完全的間接選舉。對不少認為選舉愈直接愈好的人來說,間接選舉根本有違民主原則。不過,現時沒有主流的政治學說會認為行議會制的國家並非實行普選制度。事實上,《經濟學人》最近一次民主指數,排名最高的頭二十個民主國家中,有十八個是行議會制的。

但是否一人一票選出提名委員會在概念上能符合普選原則,市民便應該支持呢?當然不是了。一個民主社會的選舉制度,合乎普選原則只是其基本要求,實際上是否可行,魔鬼會否在細節中令選舉只是形似普選,都是要考慮的東西。思考清通的人會明白,要否定一個選舉制度,可以有很多角度,不必殫精竭慮地否定其為普選的。譬如支持直接民主的人,可以一一指出議會制的流弊,但若要硬指議會制並非普選,卻會貽笑方家。相反,你亦大可以指大規模地實行直接民主的主張幼稚可笑,並點出直接民主有容易出現多數人暴政、民粹政治抬頭及根本難於實行等公認的弊病,卻絕不能強說直接民主不符民主原則。

參照臺灣的總統選舉制度,更能有效地討論現時方案的種種問題。下周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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