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由心證去指證別人犯罪
推論:
●關於「挺梁反示威中,出現黑道派錢計人頭」事件,據報道,人頭是貌似黑幫份子(所洧謂金毛青少年),派錢的主持人是不是黑幫?練乙錚文章指證是。第三個問題,梁班子或梁英本人有冇牽涉其中,比如和派錢的主持人有冇直接聯系或指示?但很明顯主持人有愛園團體背景,這一點應有统戰部負責檢討。第四個問題,派錢計人頭挺梁反示威是不是黑社會犯事活動?練乙錚始終冇諗過其中的分別。
這個事件,練乙錚話「梁政權切割努力」,但話「不顯得那麼有效」,冇問題,評論啫,但落實到「暴露了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則有D夾硬嚟。練乙錚應要指出事件中的"人贓俱獲"和梁班子或梁英本人有關係至得。
「梁政府默許或喑中縱容黑道派錢計人頭挺梁反示威」和「梁班子或梁英本人是黑道或涉黑」是兩個不同的facts,練乙錚不能用自由心證去指證別人犯罪的(假定涉黑是犯罪),不能由此叫習總拉人封屋的,言論自由都有個底線。香港呢個社會好奇怪,去屈特首為黑道,冇問題,人人拍掌。你練乙錚夠胆又試下唱某報老板先輩為黑道吖!
嗱,我冇話有D人冇用類似x社會手段辨事,我亦重申反對梁英出律師信告人,這和"我反對用自由心證去指證別人犯罪"是兩個不同的原則。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