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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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liam.c 於 8-12-2007 02:54 發表
以Project論Project,「人民大site map」的Web2.0性是比「人民大報導」強的。誹聞site map是老蕭七年前的idea,己掌握了內容,七年後Web2.0+手段(當然要度programme) 己風行(老蕭由自己放料改為叫人放),卻因為技術上問題(什麼私隱權) 而放棄 。
另一方面,「人民大報導」亦未必不可以變種到Web2.0(分享與互動) ,我提的意見就著眼「人民大報導」變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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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民大site map」只是表達形式當然沒問題,但若按老蕭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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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可自行上載自己或朋友的資料,情況如名人關係網一樣,不過這網卻是不分名人或一般人的,而且相關的人物可互相連結。事實上,人物關係是重要的資料,例如僱主請人,他可能需要查一下他的背景;有新追求者,也需要知道他的戀愛歷史,若這系統能發展至一定程度,我相信會有人願意付錢去查這些資料的。
這與你去gym,Sales叫你寫十個朋友資料送你一份小禮物無異,基本上是出賣朋友,會斷六親的!
若要我提議,我會建議蕭生攪一個華文的,類似digg網站,雖然之前黑雪兄已做過但並不成功.但我認為其"敗"只不過是起始人數並不足夠,而不是人們沒此需要. |